黄子韬在华胜诉SM 韩国法院今日1:00P.M.紧急宣布判决
2016年12月22日,黄子韬方面接到韩国法院通知,称“黄子韬诉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专属经纪约无效”的官司将原定于2017年1月13日上午10点的开庭改期到2017年2月24日。此次开庭的主要内容是进行进一步调解。
开庭前,黄子韬方面也提出了和解方案,但SM没有同意,韩国法院也没有采纳此和解方案出具和解劝告裁定。4月3日,韩国法院通知黄子韬方面的律师,称将会在2017年4月7日开庭后尽快判决,且不再进行调解,而开庭当天,法院同时告知将于4月28日下午14时(中国时间的下午13时),宣布判决结果,即一审判决。
据了解,在SM方面向韩国法院递交的最终辩论意见中提到:“经常发生持有中国国籍的艺人单方面解除专属合同并在中国擅自开展演艺活动的情况,其目的是独吞从中国市场获得的利益而非专属合同的不公正性。
基于韩流不断扩大的海外演出机会和经济利益的诱惑,外籍艺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擅自开展演艺活动的情形屡见不鲜。尤其是近期韩国籍艺人的中国活动因中国的限韩令受到了相当大的影响,如放任原告(黄子韬)等的擅自离开行为,其必然对被告(SM)的中国事业和韩流产生不可挽救的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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