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泰一最终被判3年6个月!曾泪求轻判:将把宽恕当作最后机会!
(封面图源:TV DAILY)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6部(合议庭)於7月10日就文泰一及另外2名被告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的处罚等特例法》(特殊准强奸)一案进行宣判。 首尔中央地检女性儿童犯罪调查1部今年3月以涉嫌特殊准强奸罪不拘留起诉文泰一及其共犯2人。当天,法院判处泰日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命令其接受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同时限制其5年内不得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 法院还对李某和洪某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当庭将三人全部收监执行。
法院表示:「被告人均承认犯罪事实,利用被害人醉酒处於无法反抗的状态而先后发生性行为,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不过,法院同时将被告人均为初犯、认罪态度良好,以及被害人不愿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因素,作为量刑考虑的依据。
根据检方指控,文泰一与共犯李某、洪某於去年(2024年)6月13日凌晨4点左右,在首尔瑞草区盘浦洞李某住处,对一名醉到无法自行行走的中国籍女性游客A某实施集体性侵。
法庭上检方强调:「这是被告对外国女性游客集体性侵的严重案件,情节极为恶劣,应各判处7年有期徒刑。」检方还指出,三人在犯罪后,甚至提出要刻意把被害人载往与案发地不同的地方,好让她无法记住地点,或避免警方追查,「被告是否真心忏悔,令人非常怀疑。尽管已提出合意书,但请法院综合考量案件重大性,做出合理量刑。」当时检方要求法院对他判处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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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文泰一的律师表示,被害人已接受道歉并向检警表达不希望追究刑责,恳请法庭从轻处理。并称文泰一已主动完成性犯罪预防教育课程、接受心理谘询,「深刻反省,决心绝不再犯。」文泰一在最后陈述中也哽咽表示:「对於让所有人失望感到非常抱歉,若能获得宽恕,我会把这视为人生最后一次机会,今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会尽最大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文泰一於2016年以NCT首个小分队NCT U出道,之后作为NCT及NCT 127成员活跃於乐坛。所属公司SM娱乐在确认犯罪事实后迅速宣布他退出组合,并於去年10月正式结束专属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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